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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员会

顾  问:
赵  诚  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商会监事长。

主  任:
汪  东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商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唐荣刚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商会副会长。

王徐苗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管理合伙人,商会会员。 

周成松  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会会员。  

方诗龙  上海智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商会会员。



专委会职责:

1、组织制定商会规章制度,推进商会法制工作和维权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根据会员单位诉求,提出立法、行政和司法建议,争取国家有关机构的支持。对本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关注商会或会员单位的法律环境和法律服务需求,受理会员单位维权申请,审议并做出维权决定,针对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必要时组织实施联合维权行动。

3、无偿调解商会会员单位之间的民事、商事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无偿为商会或会员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商会或会员单位、个人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4、推荐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律师)担任商会或会员单位、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人、仲裁代理人。

5、推荐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律师)为商会或会员单位、个人审查或草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参与商务谈判,依法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进行资信调查。

6、组织、协调法律课题研究工作和实务调研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专业理论和实践服务;组织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无偿定期或不定期为商会会员单位开设法律讲座,增强商会会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对符合国家规定接受法律援助条件或经济困难的会员,推荐法委成员无偿提供法律服务。